聽說注冊個體戶不要求刻章,
聽說不要求開對公戶,
聽說還可以不記賬,不報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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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總是充滿了各種聽說,但正式這些聽說往往把你害的很慘,今天讓百勝財稅小編為你揭秘那些“聽說”的致密。
1、“不記賬”之說
《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》中明確規定:個體戶也是要有賬本的,也要記賬報稅,如果你記賬報稅,稅局是一定會查你的,是一定會。當然個體請專職會計是很不劃算,也是沒必要的,你請代理記賬公司幫你代理,這樣對你來說即節省了成本,也很專業。
2、“免于檢查”之說
第一條已經明確說到:只要你不記賬,不報稅,稅局就會查你,而且是一定會查你,所以不存在免檢查之水。而且個體戶每年6月必須年報!首先,個體戶每年6月也必須年報!不年報的人家還是查你!此外,一些開小餐館的個體戶,天天有人來檢查食品安全;一些開民宿的,搞工作室的,人家肯定查你消防問題…
3、“免稅”之說
我們常說:只要你每月申報的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(含3萬元)或者按季申報的不超過9萬元(含9萬),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。注意:這里說的優惠政策,只針對小規模納稅人,而你是個體戶,這和你一點關系都沒。而且個體戶稅局會定稅,也就是要交個人所得稅,所以沒有免稅之說!
4、“行政審批流程較少”之說
注冊個體戶和注冊流程一樣,需要辦理營業執照,每一步都需要審核,并且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,未辦理變更登記的,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,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吊銷營業執照。